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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田“红叶季”活动期间“低慢小”航空器临时管控通告

关于罗田2025第十七届大别山·罗田红叶季活动期间

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

实行临时管控的通告




为确保罗田2025第十七届大别山·罗田红叶季启动式暨“原声悠扬”大别山民歌会活动安全顺利进行,切实维护活动期间重点空域及群众的人身安全,杜绝各类安全隐患、事故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》《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》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,对罗田2025第十七届大别山·罗田红叶季启动式暨“原声悠扬”大别山民歌会活动期间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实行临时管控,具体通告如下:


一、本通告所指的“低慢小”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于500米、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/小时、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,主要包括无人机、轻型和超轻型飞机、轻型直升机、滑翔机、滑翔伞、热气球、孔明灯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。


二、除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、航拍、警务、应急救援、气象探测等活动外,严禁其他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在以下时间和区域上空飞行:

(一)管控区域:以九资河镇三胜广场为中心半径500米区域内;

(二)时间:10月28日 17:00至21:00。


三、对违反规定在上述时间和区域内使用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;对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对尚不构成犯罪的,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。


特此通告。


罗田县公安局  

2025年10月27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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